培養(yǎng)幼兒的合作意識與友好合作行為的途徑

培養(yǎng)幼兒的合作意識與友好合作行為的途徑

培養(yǎng)幼兒的合作意識與友好合作行為的途徑

  

培養(yǎng)幼兒友好合作行為的途徑

昆山市實驗幼兒園   陳芳琴

現(xiàn)代社會講求的不僅是個人的才能,更講求集體的智慧,講求人與人之間的相互合作。因此,“合作”對于幼兒個體全面和諧的發(fā)展十分重要。在未來社會中,只有能與人合作的人,才能獲得生存的空間,只有善于合作的人才能贏得發(fā)展。因此,從小培養(yǎng)幼兒友好的合作行為是十分重要的。

兒童的親社會行為包括:助人、分享、合作、安慰、公德行為等。在各種親社會行為中,合作行為的發(fā)生頻率最高,由此可見,合作行為的發(fā)展在整個幼兒期親社會行為的發(fā)展中起著重大的作用。隨著幼兒年齡的增長及在集體生活中經(jīng)驗的積累,幼兒已具有合作意識,他們的交往目的也越來越傾向于同伴本身,即他們是為了引起同伴的注意,或為使同伴與自己合作,交流而發(fā)出交往的信號。學前兒童在園的親社會行為中88。7%是指向同伴,因此,幼兒合作行為發(fā)展的重點,就是發(fā)展幼兒怎樣與同伴進行合作交往。幼兒與同伴的交往是橫向的平等關系。在交往中,幼兒能更好的認識自己,學會如何正確待人接物,如何關心同伴,與同伴合作完成任務。小伙伴在一起,彼此的行為教給對方,哪些是可以被人接受的,哪些是不可以被人接受的,這些實踐經(jīng)驗比成人的說教更具影響力,這種學習是承認所代替不了的。

特別是現(xiàn)在的孩子都是獨生子女,沒有或很少有與他們年齡相仿的小伙伴與他們一起游戲、交往,使他們缺乏與同齡伙伴友好合作的經(jīng)驗。有些孩子在家嬌生慣養(yǎng),惟我獨尊,一切以自我為中心,這就使幼兒對集體產生抵制、排斥情緒,不愿與伙伴一起游戲,相互合作。部分在家養(yǎng)成的那種自私、專橫、不謙讓等不良情感,使他們想與同伴交往,卻又不容易與同伴建立友好合作關系。因此,讓幼兒在社會交往中體驗被拒絕、被評價,被接納的感受,學會通過協(xié)商解決沖突和參與合作,是培養(yǎng)友好合作的基礎。這必須做到以下幾點:

(一)     會尊重別人

尊重他人是友好合作的前提。超超小雄的手里搶走一本書,小雄立即反抗,把書奪回來,并警告他,再搶就揍他。這件事如果被搶的換成是超超的父母,我們不難想象,父母絕對不會生氣,也許就讓他拿走了,也許只是平靜的說:“以后不可以這樣,在這樣就要受到懲罰!”父母的反映一般是溫和的、謙讓的、懲罰也是口頭上的。在這種環(huán)境中,超超會學會尊重別人的權利和所有物嗎?而小雄的反抗就讓超超意識到應該尊重別人的權利和所有物,否則就會遭到別人的餓抗議和懲罰。

(二)     遵守規(guī)則

孩子在家里,常常以自我為中心,全家人圍著他轉,盡心盡力滿足他的合理或不合理的需要,而和小伙伴在一起卻能約束他的專橫行為,嚴格奉行集體游戲的規(guī)則。丁丁參加了孩子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