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適宜寶寶的奧爾夫音樂教育法

最適宜寶寶的奧爾夫音樂教育法

最適宜寶寶的奧爾夫音樂教育法


  親自參與,訴諸感性,回歸人本;從本土文化出發(fā);適于開端;適于所有人。   

  筆者近日走訪了中國音樂家協(xié)會奧爾夫專業(yè)委員會的李妲娜會長。她有多年從事音樂教育的經(jīng)驗,有音樂家的從容和煦的風度,又有幼兒教育者的童心和熱情。  

  李老師介紹說:幼小的兒童是不可以“學習”音樂的。因為兒童的天性是活潑好動的,他們坐不住。如果爸爸媽媽對孩子 說:“乖乖,我們開始音樂課吧”,然后看著表開始彈琴,不到1小時不讓起來,孩子的反應會是什么樣?久而久之,他們聽到上課就會頭疼的。可如果你敲出了悅目的聲音,孩子自然向你轉過頭來。這時你說:“好聽嗎?”孩子被奇妙的樂聲吸引,已經(jīng)進入了音樂的環(huán)境,要讓他們和音樂一起玩,而不是與孩子為敵。3歲以前的孩子什么也學不了,但他們能與音樂一起成長! 

  奧爾夫的音樂教育原理,或曰“理念”用一句話――原本性的音樂教育?!?/P>

  ◆原本的音樂是和動作、舞蹈、語言緊密結合在一起的; 
  ◆它是一種人們必需自己參與的音樂,即:人們不是作為聽眾,而是作為演奏者參與其間;它是先于智力的,它不用什么大型的形式,不用結構; 
  ◆它帶來的是小型的序列形式、固定音型和小型的回旋曲形式。 
  ◆原本的音樂是接近土壤的、自然的、機體的、能為每個人學會和體驗的、適合于兒童的。  

  奧爾夫音樂教育回答了如下問題: 

  ◆怎樣使孩子們主動地參與到音樂活動之中,怎樣培養(yǎng)孩子們對音樂的興與愛好; 
  ◆怎樣通過音樂活動培養(yǎng)和發(fā)展孩子們的創(chuàng)造力和創(chuàng)新精神; 
  ◆如何在音樂活動中培養(yǎng)孩子們與人合作、與人交往以及群體意識; 
  ◆怎樣將音樂教育與其他教學活動相結合?!?/P>

  李老師又說音樂依靠“開發(fā)”而來的,“興趣”是第一老師,音樂本身具有“自娛”的特性,正是這個特點能夠吸引兒童參加進來,他們在“玩樂”當中懂了音樂?!?/P>

  “奧爾夫”不是為了“學音樂”,而是為了“開發(fā)”――讓兒童在不懂得“什么是音樂”的年齡段,先開始了音樂的實地演習――他們在玩耍中接觸了音樂。它還能培養(yǎng)孩子的創(chuàng)造能力,挖掘出心靈的潛能。



(責任編輯:暖暖的陽光)